施工劳务履约采购谈判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项目编号 | SDGS-LY-2025-1712 | 项目名称 | 山东水总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湖南苏仙区山河水库灌区混凝土喷护工程劳务分包公开竞争性选拔 |
项目所在地 | 湖南郴州苏仙区 | 采购人 | 山东水总有限公司 |
采购方式 | 谈判采购 | 采购类别 | 施工 |
采购组织形式 | 自行采购 | 代理机构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报价形式 | 单信封 |
工期 | 90日历天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中标项目资金,100% |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1、主要施工内容 本工程为山东水总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湖南苏仙区山河水库灌区混凝土喷护工程采购,包件一主要建设内容为钢筋护坡混凝土喷护、锚杆支护、混凝土管安装、钢管管道铺设、人工抛石护底、人工撒播种草、人工等。 2、主要工程量 具体施工内容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及设计说明,工作内容详见招采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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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采购范围
包件 序号 | 包件名称 | 主要实施内容 | 拟采购数量 | 最高上限价(万元) |
1 | 混凝土喷护工程 | 钢筋护坡混凝土喷护、锚杆支护、混凝土管安装、钢管管道铺设、人工抛石护底等 | 1 | 366 |
合计 | 1 | 366 |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对报价人要求 | |
资质资格要求 | (1)供应商应为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或权属单位并合格的劳务单位。 供应商应为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权属单位注册并合格的劳务单位。在山东高速招标管理平台注册只是具有平台在线报名资格,并不代表已成为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权属单位认定的注册并合格劳务单位。未在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权属单位注册的劳务单位请在采购公告结束前联系相关包件联系人办理入库事宜,在公告结束时间前未注册或注册未成功的单位不具有参与本次采购活动资格。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报价人能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包件1施工劳务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中的一种资质和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 |
业绩要求 | 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内承担过类似业绩。 | |
财务要求 | / | |
信誉要求 | 近3年(自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企业信誉良好,不存在以下情形: (1)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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