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七局广州公司广湛铁路项目三分部 废旧材料处理竞拍公告 1.竞价条件 中铁七局广州公司广湛铁路项目三分部因现场施工,产生一批废钢筋头、废钢管头等已不具备二次利用价值,且为方便后续进场材料的存放以及保证施工环境整洁,经公司同意处理该批废旧料。现将该批废旧料进行公开竞价处理。 2.项目概况与竞价内容 2.1本次竞价根据竞价内容报价,报价必须符合市场价格行情。报价过高或过低,出售方有权废除本次报价,并重新进行竞价。 2.2竞价内容: 序号 | 材料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不含税) | 总价(不含税) | 备注 | 1 | 废钢筋、废钢管头 | 吨 | 60 | | | | | 合计 | | | | | |
注: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数量以我方过磅重量为准。价格为不含税价。 2.3本次竞价的数量和规格均为暂定,出售方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竞价文件上的处理数量。 2.4收购方应组织好人员、设备在出售方指定时间内过磅称重并退场,如完成不了视为放弃,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禁止虚假报价,乱报价行为,处理过程中严禁各种方式的作弊手段,抓住不法行为直接拉黑处理、扣除保证金、送警察局、希望竞买人合理竞价,不要盲目追求高价处理、提前告知不法份子盗取国家财产的行为将承担法律责任,不接受协调。 2.5收购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作业的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的统一安全生产管理。如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2.6收购方必须保证本项目必要的安全投入,并为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作业条件,及时为本单位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标准作业,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作业。收购方在作业期间,如发生安全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主动、如实地向甲方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协助、配合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责任和损失。 2.7废旧物资装卸、转运、运输、转场解体、氧气、乙炔等机械设备由收购方自备。 3.报价人资格等要求 3.1本次报价人资格要求: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在税务机关登记、具有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资质、具有合法纳税人身份。 3.2本次竞价不接受个体户报价。 3.3参加本次竞价的收购方需在报价开始前缴纳竞价保证金5000元至竞价方指定帐户。汇款凭证上必须注明:广湛铁路三分部竞价保证金。 3.4中标单位报价保证金在末次缴款无任何违约情况后退还,未中标报价方投标保证金在项目部与中标收购方签订合同后及时退回。 3.5合同签订后,如未按合同条款执行或中途退场,项目部有权终止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价公告在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上发布。 5.联系方式 竞价人: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广湛铁路站前十二标项目经理部三分部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蛟塘镇沥南村 联系人:刘波 电话:1813790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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