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湛铁路房建一标项目
电缆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竞谈编号:ZT17-JZGS-2024-01
1.谈判条件1本次竞谈项目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广湛铁路房建一标工程项目部(简称:广湛项目)电线电缆采购,竞谈组织单位为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竞谈人使用单位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广湛铁路房建一标工程项目部。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谈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2.1项目概况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站房及相关工程GZFJ-1标段施工单价承包项目位于广东省云浮市、阳江市,里程范围:DK24+300~DK240+800,主要包括新兴南站、阳春东站、阳江北站及生产生活房屋、相关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58465.93平方米,其中新兴南站建筑面积7995平方米;阳春东站建筑面积9995平方米;阳江北站建筑面积15996平方米;生产生活房屋建筑面积24479.93平方米。站房主体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体系。新兴南站屋盖结构采用钢网架、金属屋面系统;雨棚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柱、梁、屋面板。阳春东站和阳江北站中部屋盖结构采用钢网架、金属屋面系统,两侧屋盖结构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雨棚结构采用钢管、钢梁、金属屋面系统。
2.2 竞谈内容及包件划分2.2.1 竞谈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竞谈公告附件1《竞谈物资包件清单》,本次竞谈一包一投。2.2.2 竞谈方式:采用国内公开竞谈方式。
3.竞谈依据3.1本次竞谈组织单位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2013年修正);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2013年修正);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暂行)》(公司物资〔2023〕298 号);
(8)《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公司物资〔2023〕299 号);
(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 供应商资格要求4.1 本次竞谈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竞谈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所投标产品经营范围、具有相应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企业;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要求,拟投标产品具有由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1年-2023年)同类型型号质量型式检验报告至少两份;竞谈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履约信用要求: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竞谈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竞谈组织单位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5)最近五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五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6)投标人近5年不得存在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公司列入合作方警示名录;
(7)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1-2023年)国内铁路站房工程项目供货业绩证明(须附合同复印件,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8)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两个及两个以上报价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关系,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报价;
(9)已入围2023-2024年度中铁十七局集团电线电缆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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